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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南昌市发改委对南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城市经济适用房二期(A、B、C分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其拟投资39506.6万元建设313439.5平方米经适房。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南昌市政府洪府厅抄字〔2007〕111号抄告单精神,同意兴建南昌市城南经济适用房二期(A、B、C分区)建设项目,项目拟建于青云谱区和青山湖区交界、解放东路以南约1公里处,五干一分渠以东、高新大道以西、墅溪路以南、新溪桥路以北地块。
本期建设A、B、C三个分区的经济适用房,包括95栋6层多层住宅楼、4栋11层小高层住宅楼及公建配套。项目用地面积2138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439.5平方米,其中住宅291505.5平方米(总户数4233户),公建配套21934平方米。根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9506.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5798.13万元)。(饶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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