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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17日,南昌市正式出台了《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审核方案》,有关部门已对经济适用房销售购买等工作进行了部署。9月4日~1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居住地居民社区申请购买,11月完成审核工作,12月公开摇号、准购人选房。
■申购户数将达6万户 据悉,今年初,南昌市要求今年建成7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并按照90平方米以内的标准设计,初步估计建成1万套经济适用房。考虑到此次《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对还未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将进一步调整,调整后总套数也将增多。 据南昌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南昌经济适用房结束试点后,将于9月4日~13日在全市铺开申购,今年预计申购的人数将达到6万户。凡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范围内的家庭和个人,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到居住地社区填表申购。
■单身居民也可申购 目前,南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主要条件,必须在南昌市城区实际居住,同时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人均年收入低于1万元;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居民家庭。另外,年龄在男30岁、女28岁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申请购买。
■申请所需材料众多 申购人到居住所在地社区领取《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后,如实填写自家的实际情况。同时还必须提供收入证明,其中失业人员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在外地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就是现住房产权或住房租赁合同,危房户提供房屋安全机构出具的C、D类危房鉴定证明,无房户提供相关说明;家庭成员户籍证和身份证;婚姻证明。另外,申请人是烈军属或劳动模范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营户还应提供收入纳税证明。
■符合条件者参加摇号 在居民申购前,南昌将设立工作机构,由南昌市房管局、区政府(管委会)、区房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单位应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南昌市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同时,还将编制南昌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软件,建立市、区、街办三级联动的申请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自动进入摇号系统,通过现场公开摇号产生中签家庭名单。 申购人在9月4日申购前也可以密切关注本报和各社区的公告,获知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方法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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