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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近年来,我省一些景点为谋求短期利益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或采取价格欺诈等手段引游客上当,昨日,省发改委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对当地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进行整顿,并重新制定和调整一批国家重点景区的门票价格。
景区自设小景点门票取消
据介绍,根据此次出台的管理工作意见,我省将对景区内的现行门票(包括景区内游览车、船、筏、和索道等)价格进行清理整顿,价格水平明显偏高的要予以降低。凡未经批准,景区管理部门擅自设立的景区内的收费小景点(包括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应予取消。并对一些地区存在的在景区外设卡收费,或明显不合理的收费,也要求予以取消;对景区管理部门出售游览参观点门票时强行要求游客购买保险,以及采取强制或欺诈的方法向游客出售联票的行为应予制止。
庐山不再增设收费景点
同时,凡列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省直属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由省物价部门统一管理。我省7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包括仙女湖、三百山、梅岭、滕王阁、龟峰、高岭—瑶里、武功山、云居山—柘林湖的门票价格委托设区市物价制定和调整。
此外,由于庐山风景区“一票制”范围之外小门票众多、管理权限紊乱,省发改委要求九江市物价局对环庐山山体(除庐山大门票之外)的所有景点门票价格进行集中整治,九江市物价局要切实制订清理整顿方案,并不再审批庐山山体新设立的自然景观收费景点。
门票涨价最高不超35%
此次有关部门还对门票价格调整期和调整幅度作出规定,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的景点,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江西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时,必须遵守定价原则,门票价格的最高调整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为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的(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调整时,遇有重要节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应当提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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