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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获悉,江西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以提高农民生生活质量,到2010年全省小城镇发展到2100个,城镇化水平达到45%左右,届里将有1200万人居住在全省各地的小城镇,占全省总人口比重达25%。 据悉,有关部门今天公布的规划方案提出。继续加快县乡及市和县
建设步伐,放松户籍、劳动用工、资金筹措筹限制,扩大城区规模,增强辐射力和吸引力。 抓好重点镇建设,兼顾其它小城镇的发展,抓住我省铁路、公路建设的特色与优势以及移民建镇等机遇,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边贸型、旅游型、工矿型、移民型的小城镇,为小城镇建设注入活力。 在建设小城镇时,一要加强小城镇发展规划,明确定位,同时把中心村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城镇化;二要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繁荣其经济;三要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幅射带动能力,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小城镇集中。 到2010年全省小城镇将发展到2100个,其中建制镇1000个,使全省每79平方公里就有一个小城镇,每170平方公里就有一个建制镇,建成了300个重点镇,城镇化水平达到45%左右,其中小城镇居住12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重25%。(卢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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