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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日召开的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上,江西省国资委与江西省冶金集团、江西省石化集团等20家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李天鸥说,省国资委将在总结江铜集团等4家试点企业经验的基础上,与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签订2008—2010年任期目标责任书,选择部分重要子企业开展EVA(经济增加值)考核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改制企业、实施“十百千亿工程”企业或项目进行股权激励或经营管理层持股试点,鼓励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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