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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4月2日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者个税自行申报”的最后期限。当天,全省11个设区市的地税服务大厅灯火通明直到夜间12点,专门等候最后一批高收入申报者。
●截至昨日下午3时,全省已有9476名高收入者进行了申报,其中南昌申报人数占据全省近一半,有近4000人。
●在4月2日大限结束之后,一些未依法进行个税申报的高收入者头上将会悬起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南昌申报者占近半数
1月10日,赣州市龙南县医院董事长黄锡春在龙南县地税局办理了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成为今年江西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第一人”。
1月15日,南昌个税自行申报迎来首批“吃螃蟹者”。当日9时许,南昌市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个税“第一人”委托徐女士来到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递交了写有委托人自己去年年收入情况的纳税申报表。首位外籍高收入者主动纳税在南昌出现。据了解,在开展个税申报之前,根据税务部门的初步摸底,已掌握了6000~10000名高收入群体。此次我省自主申报人群达到近万人,在中部各省市中已属较好成绩。
为“怕露富者”保密
由于今年是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第一年,没有经验借鉴,为使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地税系统进行了周密部署。在所有措施中,针对纳税人怕露富的心理,“保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为防止泄露纳税人信息,各级地税办税服务大厅设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窗口,延长申报期受理工作时间,落实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资料保密等制度,让纳税人放心申报。 惩治偷税者“不手软”
对一些存在侥幸心理未主动申报的高收入者,省地税部门称将“绝不手软”。据了解,高收入者如果没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处罚规定为:不自行申报者,将被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收到地税局通知后仍不申报者将被处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少缴税且有单位任职的,将处以扣缴义务人相当于个人所得税款项0.5倍至3倍的罚款,纳税人处以0.5倍至5倍的罚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如果纳税人的行为被判定为偷税罪,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举报偷漏税奖10万
我省地税将符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作为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之一。自行纳税申报期过后,各地将组织开展对我省福布斯上榜人员、上市公司以及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高收入行业、个人申报情况的抽查,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记者了解到,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居民举报偷漏税有奖,税务部门将按照补缴税款的一定比例发放奖金,最高10万元封顶。为了方便奖金发放,举报实行实名制,税务部门将为其保密。(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个税申报结束
工薪族"唱主角" 高收入者为何“缺席”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结束,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正式发布最新数据,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自行申报的总人数与估计的高收入人数可能会有很大差距。
截至3月29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申报人数仅为137.5万人,而据之前有关财税专家的分析,国家目前重点掌控的高收入者纳税人数至少有六七百万。从已申报人员的结构上来看,工薪阶层成为“主角”,而那些本应成为个税申报“主体”的人,比如私企老板、娱乐明星等高收入群体,反倒是应者寥寥,申报人数相对较少。
其实,个税申报出现这种整体上冷场、结构上“冷热不均”的局面,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这是中国第一次实行个税申报,人们还有诸多方面的不适应,大多数纳税人也还没有养成申报的习惯。
高收入者之所以迟迟不申报,可能是因为纳税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而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目前税务监管体制的不完善才是导致纳税主体缺席的关键原因。我们希望人人都能自觉纳税,但自觉纳税的意识不是凭空产生的。
从逻辑上看,纳税意识要想提高,必须让申报纳税的人获得相应的回报,不申报不纳税者会遭到相应的惩罚。就前者而言,纳税越多好处越多的前提是,社会上要有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每个人都能享受到这一好处,但目前中国显然不具备这一条件。我纳税了,只有付出,没有回报,哪还有动力?至于后者,如果偷税漏税普遍存在,而监管稽查又难以进行,谁还会将纳税当回事?工薪阶层为什么会成为申报的“主力”——他们的每一笔收入都在工资列表之中,一查即明,而对于私营业主、演艺明星等群体的收入情况,想查清就不那么容易了。
当然,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就目前而言,要想提升人们的纳税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压力是必要的,这样可以督促部分高收入者摒弃侥幸心理,回归到依法纳税的轨道上;更为关键的是,政府要主动出击,建立科学的监管体制,掌握个人收入信息,同时加强推行包括税收体制、社保体制等在内的一揽子改革。如此,个税申报之路方可一马平川。(人民日报 崔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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