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党委换届期间党风廉政建设6条纪律、开展对换届工作专项巡视、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这是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在该省党委换届中为严防严查不正之风所采取的种种措施。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市、县、乡四级党委于2006年进行分批集中换届。一年多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部门认真落实组织人事纪律,采取有力措施,为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换届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这次党委集中换届,改革力度大、涉及范围广。江西省委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并对全省各级党委换届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2006年1月15日,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在省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就严肃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正值换届,我还要多说几句。在一些人眼里,有了官位置,就有了一切,为了官位置,通过各种手法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这样的人没有不垮台的,大家千万要警惕。”
在换届过程中,江西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省委常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一致表示,要讲党性、讲大局,经受住换届的考验。省委和各设区市党委先后组织召开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省委领导和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多次与市、县领导干部谈心,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干部的心坎上。
结合党委换届,江西省委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普遍把党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严明组织人事纪律
江西采取多种形式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经常敲响纪律警钟,防范换届中的不正之风。
江西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明确要求,在换届中要从省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起,不为任何个人的人事安排打招呼。
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下发《关于严肃换届选举中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报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7起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要求领导干部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作出换届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指示后,江西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对指示进行了传达学习;省纪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贯彻执行指示的具体意见,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在换届选举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
纪委协助把关
这次党委集中换届,任务重、要求高。江西各级纪委协助党委把好关,努力使干部不栽跟头、不犯或少犯错误。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围绕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监督检查。
江西省委领导多次深入全省各地,对市、县两级党委换届工作进行考察调研。省纪委领导同志带领检查组,对全省9个市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省纪委制定下发文件,重申换届期间党风廉政建设6条纪律,深入治理“红包”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红包”金额86.12万元。2006年,全省共对181名厅(局)、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91名厅(局)、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换届考察,每个考察组均有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规定,换届期间,省委组织部共向省纪委征求意见361人次。
严厉查处违纪案件
孟建柱在江西省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了“一个切实、两个坚决、一个追究”的要求,即切实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现象;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干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已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06年,江西省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53件,给予61人党纪政纪处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省共有126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23人,受到组织处理的有3人。
风清气正好扬帆。这次党委集中换届,江西各地新当选的领导班子普遍得到了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拥护。新当选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就职发言中普遍表示,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求真务实,廉洁自律,为促进江西崛起的新跨越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