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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4日召开的江西省国税工作会上了解到,2006年江西省国税收入增收52亿元,增幅跃居中部六省的第二位。同时,江西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依法减免各项税收44.79亿元,审核办理出口退税24.41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江西省国税系统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狠抓税收收入质量,2006年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57.99亿元,占年计划111.7%,增长25.7%,国税收入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6%、46.1%,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54和1.2个百分点。
在一手抓增收的同时,江西国税系统不忘依法落实政策减免税收。据统计,2006年,江西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扶持个私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依法减免各项税收44.79亿元,占同口径入库税收总额的18.1%,同比增加18.17亿元,增长68.3%。
江西还积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服务,推出10项出口退税政策服务跟进措施,开展出口退(免)税专项检查,提升了退税管理水平,强化省级实时监控,实现出口退税数据省级集中等。从而提高了出口退税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全系统审核办理出口退税24.41亿元,同比增长22%。(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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