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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雄在全省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工作会上要求
关注民生 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11月30日,全省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委书记孟建柱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认真解决群众当前最关心的若干问题,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各级政府要围绕深入贯彻《意见》精神,高度关注民生,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副省长孙刚主持会议。
吴新雄指出,建设公共财政体系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吴新雄强调,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一政府职能定位,明确四项任务,抓好三件大事,遵循五项原则。四项任务就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提高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优化发展环境能力,提高经济调节监管能力。三件大事,一是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财力实行“四个倾斜”,突出解决就业再就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扶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重大民生问题;二是改革创新,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同时着力化解县乡债务问题;三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五项原则,一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创造条件、可持续实施;二是充分调动各种资源,能让社会办的事尽量让社会力量办;三是突出“雪中送炭”,条件成熟时再“锦上添花”;四是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五是必须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引发新的突出矛盾。
吴新雄要求,各级政府对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精心组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掌握政策、搞好预算、保持平衡;依法行政、依法执行、严肃纪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提高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取得真正成效。(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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