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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提高企业及农垦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及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0岁以上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是调整主要对象。
据劳动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将在实行200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再实行200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部分调整。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200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为2004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200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为2005年12月31日。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是指退休前按规定获得正高和副高(含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资格,并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凡符合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兼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按高龄和按高级职称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可合并累加。
此外,按国发 1978
104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病退和退职手续,且分别在2004年12月31日和2005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普遍调整和部分调整,分别按《200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第(三)项和《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第(三)项调整基本养老金。(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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