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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从24日零时起,江西省中心城市(南昌市)和各价区的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提高500元。
据悉,此次汽、柴油零售中准价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字〖2006〗136号)规定进行调整的。根据规定,中石化、中石油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调整后的江西省各价区中准价格基础上,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可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级石化、石油集团公司供应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格实行差率管理,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0%。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而各加油站(供油点)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中准价执行,暂不上浮;另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为了确保调价后市场平稳,江西省发改委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近两次成品油提价水平,研究并适当调整公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和出租车运价,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并采取措施,减少客运行业负担,打击非法运营,确保客运行业的稳定。同时,各地要做好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工作,尽快将补贴资金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
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强化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超价和变相加价的行为,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将从严查处。(杨廷 饶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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