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今日颁布,从即日起到2007年1月,南昌市将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而达到如下目标:一些地方和行业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得到有效整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解决,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各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守法及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等。
据南昌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06年5月至2006年10月的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各县区、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各单位用6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同时,要根据自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严肃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自查自纠要把握政策、讲求策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查找出的问题,视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不同区别对待,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自我纠正为主;对单位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重点督办;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加大查处力度,突出查办大案重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严惩。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队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并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记者
卢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