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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滋生腐败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江西省日前启动了为期11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从今年4月中下旬开始,至2007年2月底结束。江西省在有关会议上明确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同时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并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据江西省卫生厅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治理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临床活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或提成的行为等。
为了防止整治行动流于形式,走过场,江西省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面要达到100%,并认真分析商业贿赂手段及表现形式、规律和特点、产生的原因,反省自身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内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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