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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命居国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二、任命楼建群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三、免去黄爱和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晓玲(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四、免去万磊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爱和、刘志兰(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五、任命程新生、黄训荣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六、免去江怀玉(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七、免去万在贵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罗志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八、免去何宗欢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焦智兵、姚晓方、谌红(女)、吴一敏、黎莉(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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