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记者昨日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从2005年开始,我省又将新增修水、乐平、南丰、芦溪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这将使我省11个设区市均分别有一个试点县(市),受益的农民届时有望超过300万人。据悉,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省各县(市)均要普遍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
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我省从去年7月开始在分宜、婺源、南昌、崇义、樟树、吉安、贵溪7个县(市)实行这一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医疗制度。在统筹基金中,每位农民每年可获中央补助1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10元,而农民自己每年只要交不少于10元即可。农民一旦因病治疗费用超100元,即可获相应补助。目前,这7个县(市)共有219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占试点县(市)农业人口的88%,并有92万农民获得4887万元的医疗补助。
为了做好新一轮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我省于近日制定《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各试点县(市)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各地向乡村干部包干摊派、强迫乡镇卫生院或乡村医生代农民个人缴纳经费。同时,不得收取农民合作医疗证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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