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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南昌市将于3月1日至4月20日止,依法对全市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年度检验。 据了解,依照有关规定,凡在市、县(区)登记管理机关已经登记、法人证书有效期截至2005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均属这次年检的范围。年检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是否依法纳税,有无违法违约行为,有无涂改、出租、转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等16项。凡参加年检的单位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本年度审计报告、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本年度纳税缴款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据悉,南昌市对此次年检不合格和逾期不年检的单位,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冻结其人事编制,直至收缴证书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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