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座谈会发言摘登
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 树立广播电视良好形象(省广播电视局党委书记 何庆怀)
省广播电视局党委,高度重视《规定》在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的贯彻落实,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全省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结合广电总局已经颁布的《广播影视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从把握导向、提升水平、规范操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一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坚持政治家办台、管台,使广播电视始终为党和人民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舆论监督工作的水平。加强对广播电视谈话类节目、现场直播类节目的管理,严格执行选题计划送审制度和直播文字稿播前审读制度。
二是改进新闻宣传,提高节目质量。要不断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改进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改进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要进一步拓展新闻报道内容,不断引进、改进、丰富节目形态,增强时效性,增加信息量,提高服务性和互动性。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核实消息来源,认真核实事实,杜绝虚假不实的报道。要在全行业倡导和树立深入实际的扎实作风,把镜头话筒对准群众、对准基层、对准生活。要加强净化声频荧屏工作,防止节目中形象不雅、格调不高、语言低俗、感官刺激以及广告虚假、庸俗等问题。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监督。第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的培训工作。在抓好《规定》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同时,抓好中国传媒大学江西教育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第二,对照要求,边学边整边改。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新闻采编人员对照《规定》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自己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纪律观念、工作作风、敬业精神以及具体采编行为等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积极整改,更好地履行新闻采编人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第三,强化管理监督措施。总结经验,完善已有制度和做法。建立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制度回避制度。严格规范广播影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行为。做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加强广播影视新闻采编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第四,自觉接受社会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广播影视新闻采编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
加强教育管理 维护党报良好形象(江西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任辛)
一个多月来,江西日报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一是把学习《规定》作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各部(处)、室和各分社、记者站所有采编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规定》,并结合实际提高认识。二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党性分析评议阶段增加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分析评议内容,要求社委会成员、处级干部、一般党员在分析评议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对照检查,认真剖析工作作风、新闻的真实性、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甚至违纪违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用《规定》自觉规范自身的从业管理。三是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学习贯彻《规定》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近期又强调并修订了《江西日报社职业道德准则》、《政治纪律和新闻宣传纪律》、《采编人员的基本要求》等。近日又重申了记者采访回避制度,明确规定记者不得到家乡、亲属所在单位采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家乡或亲属单位编发稿件。记者部针对分社、记者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20条规定,要求所有驻市记者切实遵照执行。四是严格推行采编与经营分开,努力提高报道质量和经营效益。江西日报一贯实行采编与经营分开。今年元月1日起,我们又对版面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要求全报采编人员忠诚党的新闻事业,敬业奉献,并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受聘兼职记者、特约记者、撰稿人等。五是采取措施提高采编队伍素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更好地服务大局。最近,我们通过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出国培训及主办郑云云、燕平美术摄影作品展,展示了党报记者队伍的良好形象。六是将学习贯彻《规定》纳入到采编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新闻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中,并拟将这方面的内容,纳入今后工作的部署中,并列入各部(室)、分社、记者站的考核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规定》,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分析研究和督促检查,重点是查找学习贯彻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比如,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特别是要按照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要求,在采编工作各部门、各岗位查找各个环节与流程中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等;其次是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各部门、分社、记者站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确定改进提高的重点和措施;第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采编人员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从源头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教育管理并重 预防惩处并举(省广电局副局长、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杨玲玲)
对照《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台的实际,我们将本着教育、管理并重,预防、惩处并举的原则,切实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的从业管理,树立广播新闻工作者的形象,维护广播媒体的声誉。
一、加强职业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贯彻落实《规定》,教育是基础。我们将把抓好当前的学习教育活动与抓好经常性的教育结合起来,把学习《规定》与三项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使学习教育见成效、见长效。一是抓好当前的学习,组织全台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学习《规定》,并把学习与对照检查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抓好经常性的教育。以我台的学习阵地《江广讲坛》为主,以每周的宣传例会为辅,对全台新闻采编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三是抓好上岗前的学习培训。对新招聘的新闻采编人员,不过培训关不准上岗。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从业行为。一是完善我台的《宣传管理条例》,对采访、编辑、审签、录制、播出等工作环节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及责任进行规范,把好政治导向关、宣传纪律关、新闻事实关、节目质量关、安全播出关。二是完善我台的《节目质量考评实施办法》,扩大考评范围,调整考评标准,逐步把各频率所有的自办节目纳入考评范围,通过定性和定量的考评,促进节目创新和节目质量的提高。三是严格执行我台制定的《创收管理条例》,切实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四是落实我台与江西电视台联合制定的《“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做到取信于民。五是制定回避制度。在新闻报道活动中,严格按《规定》第五条执行,对有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采访活动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新闻稿件不予播发。六是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奖惩措施,形成良好风气。一方面,我台将对遵守《规定》的人和事大力表彰和奖励;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大查处的力度,特别对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从严查处。奖励和惩处与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评先挂钩。通过奖励和惩处双管齐下,在全台形成以遵守《规定》为荣、以违反《规定》为耻的良好风尚。
把学习教育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省广电局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 杨松)
《规定》颁布后,我台立即通过多个渠道,组织全体采编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切实规范采编人员的行为,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促进江西电视台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规定》内涵,重视员工教育培训。
通过每次台宣传例会,及时传达中宣部、广电总局及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下发的宣传纪律、注意事项等等,反复要求采编人员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对外政策、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上,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组织全省“电视业务高级培训班”,举办了“2004江西电视传媒论坛”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了较好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的氛围。对所有台聘和新进的大学毕业生进行了严格的岗前培训,从进人这个源头上把住关,保证人员高素质。作了一系列在岗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做政治形势报告,以帮助采编人员更好地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组织青年记者开展业务钻研,邀请业内专家进行业务讲座。同时,以孟书记视察我台提出的“导向·形象·产业”六字为主题,举办电视传媒论坛及各类业务研讨活动。此外,台工会还将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增加团队凝聚力,陶冶情操,建设一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采编人员队伍。
二、加强制度建设,把学习教育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针对有可能出现的关系片、人情片、广告片,甚至虚假新闻的情况,我台新闻部制订了《采编人员奖罚考核办法》、《编辑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科室、栏目审片审稿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我们实行了监督机制关口前移。首先把好选题关,即所有记者采访的选题都要经过分管台长和部主任审批同意。另外,新闻部实行审单片制度,所有记者做好的成片,事先都要经过责任编辑和值班主任审定。一旦发现关系片、人情片、广告片的成分,就予以撤播。
全台各频道都制订了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已经播出的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一经查实,轻者经济处罚,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罚,甚至予以待岗、转岗和辞退。继续坚持节目与经营分开。
纪检部门不定期对各频道、各部门进行检查纠正并严肃处理违规的人和事。
进一步规范广告审查机制,制订了《广告审查制度》,杜绝不良广告和虚假广告。
三、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努力改进采编人员的作风和文风,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全台新闻采编人员除时政报道记者外,每月采写的新闻必须有一半是来自省会城市以外的基层的报道,并将此作为一条硬性的规定列入考核内容。此外,我们将继续开展观众见面会活动,让我们的播音员、主持人走出演播室,走进军营、企业、农村……做出更多更好的电视节目,奉献给我们的观众。
认真落实《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江南都市报副总编辑 彭平)
江南都市报是省委机关报主办的子报,是党的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同时又是一张市场化运作的报纸。在发展中我们迫切感觉到加强队伍建设就是增强核心竞争力,这个《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我们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
一、将落实贯彻《规定》作为树立报纸品牌,做大做强江南都市报的一个重大举措。我们要通过学习贯彻《规定》,做大做强报业,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高素质新闻队伍,提升办报水平,打造一支新闻“铁军”,使我们报纸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二、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在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阶段,江南都市报的党员要重点检查自己的不足,反思自己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纪律观念、工作作风、敬业精神以及具体采编行为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取得实际成果。
三、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两分开。禁止编辑记者拉广告,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四、重申本报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三条“高压线”。不能碰,不能踩。规定搞虚假报道、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剽窃通讯员来稿的,一经查实,立即除名解聘。决不能让少数人糟蹋了我们辛辛苦苦创下的品牌。我们公开提出:谁砸江南都市报牌子,我们就砸他的饭碗。
五、落实新闻报道实名制。要求本报记者在江南都市报刊发新闻报道,一律用真名。如果用化名笔名的,一律不准挂“本报记者”衔,并视为通讯员自发来稿。
六、出台《江南都市报编辑记者采编规范》。如不准依赖电话采访、网络连线获取新闻素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要求在采访过程中,尤其是做舆论监督报道时做好笔记,注意录音拍照,留下证据,保护自己;增强法律意识,熟悉司法程序,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判决之前不准作定性、定罪和案情的详细报道;在写作上,要让对立双方说话,用词准确,把握分寸;娱乐新闻提高报道品位,不炒作,不追逐低级趣味的东西,狠刹低俗之风等等。
七、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江南都市报各项规章制度,靠制度规范,靠机制约束,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如实行重要报道和批评报道倒查制度,从见报最后一关开始检查,有没有关系稿人情稿,有没有有偿新闻,有没有应该回避的现象;实行“新闻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度,把好进入“入口”。
八、接受社会监督。对本报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督,发现一起查起一起,决不姑息。
九、改变新闻观念,把能否做好正面报道,特别是将正面报道做得有“卖点”,能深深吸引读者、打动人心,作为衡量记者能力、办报水平的重要标志。此外,我们还将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报纸经营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遏制“低俗广告”。
结合自身实际 狠抓从业管理(南昌日报社社长 陈清华)
南昌日报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从以下几点来入手,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一是认真组织采编人员学习《规定》。南昌日报社动员全体新闻采编人员,组织学习了《规定》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规定》的各项要求。报社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汇集成册,下发给每一位采编人员,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对照日常工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为了加强采编人员的职业精神,自觉遵守从业规定,报社还分五批举办培训班,邀请了省内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领导讲课。
二是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关规定。为维护报社的社会形象和声誉,进一步强化报社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道德,南昌日报社根据规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南昌日报社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在正式上岗前,要参加报社举办的新闻职业道德岗前培训班。要求新闻记者严格按程序来采写刊发新闻,稿件见报前要经过报社领导层层把关。报社纪检监察室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对每一件举报,认真调查、核实。
南昌日报编辑部、南昌晚报编辑部每月评选“十佳明星”,张榜公布,同时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评选中,报社将违反“从业规定”作为“一票否决”充分发挥“明星”弘扬职业精神的作用。三是从制度上强化自身约束。南昌日报还要求每一位新闻采编人员签署《南昌日报社新闻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从制度上强化新闻职业道德,约束新闻采编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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