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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满16岁的男孩胡杨是宜春工业学校机械专业的604班学生。2008年5月3日,经学校介绍来到广东佛山永恒电梯配件厂实习。6月23日晚,在该厂一池塘洗澡时不幸身亡。
外出实习
池塘洗澡不幸淹死
2008年7月4日,有十几人举着“宜春工业学校还我儿子”的白色横幅,在位于宜春南工业园区的宜春工业学校门前请愿。一名在现场的中年男子胡先生自称是胡杨的父亲。 这位中年丧子的父亲悲痛地向记者讲述了儿子的不幸遭遇: 5月3日,今年1月25日刚满16岁的儿子胡杨在该校就读第二年时,被介绍到广东佛山永恒电梯配件厂实习。6月23日,因天气太热,儿子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到厂内的一个池塘去洗澡。约20时左右,他掉进池塘的深坑中,当即溺亡。 胡先生流着泪拿儿子的照片给记者看,“他才16岁啊,长到一米七多,很帅的……”
学生溺亡
校方承诺万元人道赔偿
胡杨的母亲刘女士告诉记者,得知儿子的噩耗,他们夫妇立即赶往佛山,在当地劳动、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下,他们获得了加上丧葬费在内的共计8.9万元的赔偿。 7月2日,他们将儿子的遗体在佛山火化后带回到宜春。当日,就要求和宜春工业学校领导见面,提出赔偿事宜,但3天来,学校主要领导一直不和他们见面,只是几名“拍不了板”的人和他们打“马虎眼”。每当交涉时,都称作不了主,最后只答应给1万元作人道主义补偿,要不就走法律程序。于是,夫妇俩带着丧子之痛来校请愿。 另据现场的知情人士透露,宜春工业学校是由江西特种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创办的,学校在招生办学宣传时向学生及家长承诺,毕业后全部安排到企业上班。但在两年后,学校又因人太多安排不了,所以推荐到外地实习。 一名自称是胡杨的亲戚的男子告诉记者,胡杨只是在学校介绍和组织下,派到外地企业实习,其学校的学生身份并没有结束。并且,学校已经在胡杨临到佛山实习前,还提前收取了2009年的学费2800元。
达成协议
校方同意赔付14万元
随后,记者来到学校办公室,一名分管的周副校长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告诉记者,所有技工学校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在第三年都要到外地实习。先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厂家面试后,再由学生和厂家签订“实习承诺”,学校和厂家签订“实习协议”,学校全权委托厂家管理。 周校长说,家属要索赔25万,学校的态度是通过法律解决。 在周校长承认学校已经收取了胡杨2009年学费以及是学校学生的情况下,当记者问及学校究竟有没有法律责任时,周校长的回答是法律认为有就有。 7月4日下午,宜春市工业学校的周校长致电记者,称学校主要负责人已经和家长见面,双方就赔偿一事已经达成协议,校方最终向家长赔付了14万元。至此,胡杨父母共得到22.9万元赔偿款,但丧子之痛却将伴随他们一生。(颜军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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