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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大集体”退休职工可享受补助200元/月

2007-6-19 10:20:51
 
 

  上饶市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制度,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补助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

      这次养老生活补助的对象为,已无缴费能力且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企业中符合国家原招工政策规定,经县以上劳动部门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在2006
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已参保因无缴费能力而中断缴费的城镇“大集体”企业中,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也可纳入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范围,但不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了养老生活补助后,家庭生活标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仍可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继续享受低保补差。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填制申请名册表和困难企业基本信息表,经当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生活补助证,企业退休人员凭养老生活补助证领取养老生活补助金。

 
     
 
 
【我有话说】
编辑:李晓晓
 
来源:上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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