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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我国城市早已禁止流动小贩,然而,城管部门与小贩的矛盾却凸显出来。2006年,北京“崔英杰杀害城管案”使得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终于越过众多社会矛盾的层面,上升为广受关注的焦点。
各地纷纷探索和谐的城市管理之道。8月初,九江市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简称)极富人性化地推出了蔬菜“限时早市”制度,这不仅开了全省之先河,更是让小贩和城管人员这对矛盾体同时喝彩!
不过,“新鲜事物的发展总不会那么一帆风顺。”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吕林坦言,此举将面临着法律上“依据”的迷茫及执法难度增加的困惑。
 “限时早市”经营时间为每天5:00至7:00
●新举实施
九江市设9个新鲜蔬菜“限时早市”点
8月17日,九江市执法局宣布,为了满足市民的生活需要,并且增加农民的收入,本着“方便群众、惠及菜农、不影响市容”的原则,该市设立9个新鲜蔬菜“限时早市”点,其中浔阳区6个,庐山区2个,开发区1个。
在实施方案中规定:在条件许可、居民同意、不影响市容的地段,合理布置新鲜蔬菜销售点,以边街小巷、居民社区或物业小区为主,鼓励进店经营。新鲜蔬菜早市的经营范围仅限于新鲜蔬菜,副食品、水产、家禽家畜等不得进入早市。早市的入退市时间为每天5时至7时,不允许超时经营。
●记者探秘
市长关心市民买菜不方便难题
记者了解到,九江市从2005年开始了街道大整治,路边小摊占道经营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可由于农贸菜市场数量不多及布局缺陷等原因,致使部分市民买菜成了大难题。这引起了九江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记者在九江市执法局一份文件上看到如下内容:根据全市经济工作现场调度会精神和7月13日《市长示事》的指示要求,以及张华副市长对蔬菜早市设置作出的具体部署,负责全面工作的九江市执法局副局长王建楠先后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落实新鲜蔬菜早市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王萍市长要求在城区设置新鲜蔬菜早市是一项利民利市的决策,既体现了市政府“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也满足了市民的生活需要,因此,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记者了解到,执法局还专门就此事成立了工作组,由副局长王建楠任组长,具体负责蔬菜早市的落实工作。这一新制度已在九江市区的9个点开始实施,现已实施两周时间。
●大胆创新
“摸着石头过河,开了全省先河”
王建楠介绍说,2005年前,九江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现象很严重,经过两年时间的整治,占道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市容市貌大为改观。但是,也由此引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今年人大代表就在全市人大会上提出了买菜难的问题,对此,市政府很重视,市长要求开设一些便民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新鲜蔬菜“限时早市”应运而生。王局长说,现在只设了9个点,没有全面铺开,也不能全面铺开,因为大整治时,很多人搬进了店面经营,如果大规模设点对这部分人就不公平了。王局长感慨地说,为了把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一般把它设在小区、断头街路段,这项制度仅仅是刚刚开始,还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九江市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吕林告诉记者,占道摊点在城管内部被称为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是城市管理的“脏之基、乱之源”。单纯依靠堵的方法往往效果不是很理想。“我觉得治理占道经营行为的基本指导思想,就像洪水来临,在全线围堵的基础上,开辟泄洪通道,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向全国其他城市借鉴、学习。吕林表示,在创新上,九江市执法局也做了不少尝试,新鲜蔬菜“限时早市”点就开了全省之先河,而在全国范围也没有同样模式的操作方式。“这种打破常规的创新做法到底能不能行,我们心里也没底,但是,它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利益,既方便群众,又惠及菜农,还要不影响市容,难度很高,这在管理也增添了新的难题。”吕林说到这里时脸上表情顿时凝重起来。
●执法人员
“有困惑,但有心理准备”
“新鲜事物的发展总不会那么一帆风顺。”吕林说,就此,执法局的困惑有三:其一,严格按照法律去套,是不允许占道经营的,因此,如果附近居民就早市扰民进行投诉的话,执法局会处于两难境地;其二,早上卖菜时间只有两个小时,菜贩的菜没卖完怎么办?是否演变成了流动摊贩,而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其三,由此造成的卫生问题谁去处理?卫生费由谁去收?收不到钱又该如何处理?但是,政府是不可能掏钱去买这个单的。“这三个问题好比是三座大山等待我们去翻越。”不过,他表示,虽然有困难,但是执法局工作人员是有心理准备的,也想好了对策,对于困惑之一则主要依托街办、社区去做思想工作,至于第二个难题,则引导没卖完菜的菜农进农贸市场,而卫生费一事,他们决定每天每个摊贩收1元钱,这钱由环卫工人去收,卫生交由他们打扫。
就执法上面临的问题记者还走访了执法局几个中队。某中队的队长向记者坦言,虽然新制度的实施让他们基层人员的担子更重了,但是,他们还是持欢迎态度的,不过,执行监督这项工作是艰辛的,许多摊贩的自觉性意识很差,到点了他们往往还是不肯离开,几乎每天城管人员要把嗓子扯哑,因此,这是一场“持久战”、“疲劳战”。
●菜农心声
“新举措虽好,但要调整时间段”
22日早晨6点,记者来到了九江开发区的向湖一路新鲜蔬菜销售点,记者发现卖菜的小摊只有10户左右,摊子上摆放的是清一色的蔬菜,而买菜的居民也只是三三两两的。卖菜的梅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家三口人就靠这个摊子维持生计,儿子刚考上大学,他肩膀的担子又沉重了许多,让他苦恼的是在这里卖菜生意并不好。他说,是两个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规定的时间太早,市民买菜的高峰期一般是8点到10点,这也符合居民作休规律;二是品种太单一,根据规定,蔬菜早市只允许卖蔬菜,而鱼肉等一概不允许卖,这造成了许多居民还要舍近求远到菜场去买菜。而卖菜的刘女士则说:“政府这项举措我们还是肯定的,但是时间段要调整,或者是把时间调到下午的5点到7点,许多人有下班买菜的习惯。另外,是否能做起帐篷,下雨时,我们也有个避雨的地方。”
向湖一路新鲜蔬菜销售点所在地的三马路社区的桂主任告诉记者,他们社区有3000多人但没有一个菜市场,因此,居民希望政府能在这里建一个菜市场。而其上级部门滨兴街办的潘主任表示,蔬菜早市对市容市貌有一定影响,但这确实是一项惠民工程,街办会重视这项工作,保洁员、告知牌等很快会到位。
●社会学家
人性化管理利于社会和谐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王明美所长指出,从九江的蔬菜早市,可看出城管在管理手段上做了诸多有益探索,首先这种创新精神就值得赞赏,而探索后的人性化管理更值得称道,鼓励小摊贩经营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一种务实精神的回归,是城市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践与进步。
在处理小摊贩时,城管部门一直面临尴尬的境遇。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面貌、形象的确需要政府考虑。但是,我国在人口众多和经济转型的双重背景下,就业和社会保障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城管和小贩之间冲突的根源,正是这两个因素的反映。在有些人生活问题都难以解决的前提下,如果一味单方面追求市容市貌,不仅难以收到好的效果,而且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那么,问题有没有解决之道呢?应该说只有经济发展了,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生活有了保障,这样从源头上引导和疏通矛盾,把“城管”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在最大程度上转变为“城市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才能更加和谐。
●法学教授
此举与法理精神相吻合
江西师范大学民法学副教授谭毅溪认为,虽然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均规定了不允许占道经营,表面看上去,九江市执法局此举与法有“冲突”,但是,实则不然,从法理角度讲,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当一个行为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满足老百姓需求,那这种行为就符合法理的公平精神要求,也符合法理上社会和谐的要求,而蔬菜早市制度既符合群众利益需求又符合公平法则,因此,在法理上对此是持肯定态度的。更何况,法律法规只是时代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们也需要修改完善,而我国的市容法规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实施的,难免也有疏漏之处。因此,九江市执法局此举堪称实现“法理”与“人文”和谐共进的城市管理。(陈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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