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2时许,省交警总队直属第五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巡逻至樟吉高速吉水县盘古村路段时,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徒步行走在高速公路上。民警立即停车询问,得知这名20岁的男青年是江西一所大学的学生,家住新余市,几天前到吉安市做社会调查,因回家路费不够,就打算从吉安沿高速公路徒步走回新余。
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就算不被车撞到,也会饿倒、累倒。民警当即用警车将男青年送到峡江服务区,给他买了一些饼干和矿泉水,然后安排他乘坐一辆途经新余的客车,将他送回家。(杨永光 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