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2002年年底,上栗县一村庄被镇政府以“客商开发”为由征收了36.6亩土地,该土地后被开发商用围墙圈住,至今征收5年多还一直闲置没有开发利用。当地村民遂要求依法收回土地进行复耕,遭到拒绝。更多村民质疑,被征收的36.6亩土地是基本农田,未经国务院审批,开发商是怎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早在去年9月,国土部就要求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能够恢复耕种的要恢复耕种,不能恢复耕种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优先安排开发利用。当地国土部门表示,他们已在3月下旬向开发商送达了法律文书,将限期收回该宗闲置土地。
事件:36亩农田征用后被闲置5年
4月14日上午,绵绵细雨笼罩着远处绿油油的庄稼地。一群农民站在田埂上,望着脚下农田里那一片片旺盛的杂草,他们的心情十分复杂。
老农的手指向田地周围的青砖围墙,微颤着声音说,“那可是30多亩的保水田啊,这么一大片好田就这样抛荒了,我们庄稼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一幕发生在萍乡市上栗县境内。
根据2002年12月10日签署的《项目建设协议书》显示,经上栗县福田镇政府同意,珠海市立兆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兆扬公司”)将在福田镇连陂村投资兴办大型货运场,项目用地由福田镇政府负责征收,然后以1.8万元/亩出让给立兆扬公司使用。
同年年底,福田镇政府同连陂村村委会签署《征地协议》,以1.45万元/亩的价格征收该村位于319国道大水段地段的水田。被征收的36.6亩土地属于连陂村8组和22组所有。
村民陈亮告诉记者,当初村民们同意自己的土地被征,是因为《征地协议》上还有一条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法律规定范围内,用地单位(立兆扬公司)优先安排乙方(连陂村村委会)劳动力。一般附属工程的建设,优先考虑乙方承建。”
“如果不是因为答应可以安排村民去厂里上班,谁会愿意这么低的补偿标准就把这么好的保水田卖掉?”陈亮解释说,保水田就是指不用抽水机,再干旱的天气也有充足水源的田地,“这种地是我们农民眼里最珍贵的地!”
土地被征收后,村民们满心欢喜地以为,立兆扬公司的货运场很快就会开工建设。
2003年开春,往年早该种上庄稼的土地上,野草疯狂地生长。转眼到了次年春天,被征收的土地上还是没有开工的迹象。一片荒芜,让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村民们感到痛惜。
2004年7月12日,立兆扬公司获得了由上栗县政府颁发的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该宗土地是属于“转让性质的商服用地,使用时间40年”。
尽管如此,计划中的货运场还是没有开建。
村民:“我们有权收回土地复耕”
村民们原先的一片欢喜,逐渐变成了焦虑。
在土地荒废三年后的2006年5月,连陂村8组和22组派出村民代表找到镇政府,“我们要求协商土地的复耕问题,但是遭到了拒绝。”
村民陈亮说,村民们要求土地复耕是有依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很快,立兆扬公司方面派出人员对该宗土地进行修筑围墙。在施工现场,村民代表要求与立兆扬公司方面进行协商,要么尽快开工建设货运场,要么把土地交还村民复耕。
后经多次交涉,2006年6月6日,连陂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8组、22组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每亩地增加补偿2500元”、“立兆扬公司在建围墙前付灌溉农田专用抽水机经费25000元”、“村委会承包围墙基建工程,工程竣工后,提供共6000元公益经费给两村小组”等条件。
让村民们最关心的还是协议的最后一条约定,“为不荒废土地,在立兆扬公司未动工办货运场前,小组村民可以进行耕种,但立兆扬公司立项办企业动工之日起,村民应停止耕种,并不得干涉动工。”村民许志明说,当时大家都认为事情总算解决了。
村民们再一次失望了。工程依旧没有开工的迹象。
2007年开春,有的村民准备依照协议在尚未动工的田地里抢种上一季庄稼,但是过了几个月,“开发商把长势不错的庄稼和蔬菜都给铲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土地被荒废5年多了,我们有权利要求收回土地复耕。”2007年下半年开始,村民代表开始找到有关部门,诉求“依法收回土地”。
调查:村民否认阻止施工行为
“我们被征收的这些田地最高亩产1000公斤的水稻。”村民许志明说,根据1996年颁发的《江西省基本农田保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农田划分,“我们的土地完全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一范畴。”
而据《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的征收由国务院批准”,开发商是怎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在福田镇政府党政办,记者要求采访当年征地以及招商过程中的有关人员和现任领导,工作人员以“这些年领导更换频繁,现在的领导又不是很清楚”为由婉拒记者的采访。
党政办工作人员张猛说,镇政府也是很希望那块地能够尽快开工,但工程一直延误,据立兆扬公司方面介绍,立兆扬公司准备施工的时候,总是会受到一些村民的阻拦。
村民陈亮回应说,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我们没有土地可种,企业如早日投产,对村民来说,早日有工可做,我们当然是希望越早开工越好。”
国土部门:已发法律文书将限期收回土地
4月14日下午,上栗县国土资源局。
“去年9月份开始,我们就已经找过立兆扬公司方面调查。”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张向东说,接到村民的反映后,他们局里对于此事一直非常重视,今年3月份为此专门开会讨论,并在3月下旬向珠海立兆扬公司方面下发了法律文书,“对方没有异议的话,我们将限期把这宗土地收回。”
据介绍,根据原先的规划,福瑞高速福田段将会在立兆扬用地附近修建高速连接线,因此立兆扬公司才打算在那里建设一个货运场,后来政府部门改变了高速公路规划,“他们再在那里建立物流类的企业,就没有意义了,那块地的价值也就降低了。”
上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守林16日告诉记者,他们送达给立兆扬公司的通知还有5天就到规定期限,届时没有其他原因而不能履行的话,国土部门将把此案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廖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