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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南昌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1个月以来,共查处5起典型案例,涉案土地总面积87.41亩,耕地27.41亩,基本农田18.21亩。其中:以租代征1宗,面积60亩,未批先用4宗,面积27.41亩。
为震慑不法分子,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将这5起案例曝光。接下来的2个月,南昌市还将进行2轮的执法检查,为此,南昌市国土局对媒体公布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举报电话:0791—3987155。欢迎市民继续举报身边的违法用地案件。
案例一:非法占地建商品房
案件性质:非法买卖。经群众举报,2006年11月,南昌县广福镇郭朝海未经任何机关批准,以3万元/亩的价格私自从广福镇木山村南万村小组购买14亩耕地,准备建商品房对外出售。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会同广福镇政府立即赶赴实地进行调查,并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制止了其继续施工。经实地测量,该地块面积为9.74亩,建成两幢房屋,占地2.54亩,其余土地未动工。
该县国土局及时对其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已占用2.54亩土地收归国有,待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公开挂牌出让。剩余的7.2亩土地由镇政府负责监督立即复耕。将依法没收开发商郭朝海非法所得。有关责任人员由纪检部门立案处理。此案还在立案查处中。
案例二:非法占地建农贸市场
案件性质:未批先用。2007年9月中旬石埠乡龙岗村委会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9.2亩建农贸市场,地类为水田、荒山,用地位置在龙岗村白石老。有关部门正在对其立案查处。
案例三:占用农田建奶牛场
案件性质:未批先用。进贤县架桥镇封官塘居委会徐陂山村小组村民熊恩平,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91亩,其中建筑占地0.88亩,兴建建筑物585平方米,修建围墙75米,建设私营奶牛场。2007年6月动工,2007年8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发现后前去制止,当事人态度蛮横,拒不整改。
该县国土局对熊恩平非法占地的问题,拟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建筑物和附着物,退出土地并复耕,并处每平方米12元罚款。县国土局会同监察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生该宗违法用地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案例四:占用集体土地建猪场
案件性质:“以租代征”。2007年元月谢文光和新民乡白田村委会非法签订租地协议。商定谢文光以一年50—60元/亩的价格租用白田村集体土地60亩,租期为50年。当事人谢文光于2007年六月开始动工建猪场,建成面积466平方米。现已停建。
案例五:占用农田建加工厂
案件性质:非法占地。江西创进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于2007年5月非法占用青山湖区罗家镇板溪村土地16.3亩,建食用油厂。经核对南昌市城乡结合部(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执法监察支队介入查处后,立即向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该公司不履行停工通知书,陆续建起了5栋一层砖木结构建筑物并砌围墙。已构成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违法事实。
南昌国土资源局决定并责令其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移送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移送市监察局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王炜
戴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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