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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20日我省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来,我省交警部门共查处11969起在高速公路行政期间不按规定时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144起,低速行驶1650起。
记者在省交警总队的数据中发现,在超过规定时速(100公里/小时)50%以上的2144起违法行为当中,竟有7辆机动车的驾驶时速超过了200公里/小时。据警方介绍,这些机动车
大都为名牌高档车,7名驾驶人员已被交通部门吊销了驾驶证。
另外,高速交警在治理违法超速专项行动中发现,近五成驾驶高档车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都有超速驾驶的记录,而根据数据显示,近二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高档车“飙车”引发的。(王若刚
许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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