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江西社会
 
 
南昌发生多起青少年犯罪案件 要进行感化教育

2006-9-12 8:17:29
 
 

  今视网讯 上周,南昌市发生多起青少年犯罪案件。据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副院长吴云介绍,未成年人犯重罪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如果不及时惩治,这些人成人后,会成为社会更大的毒瘤。他建议,除了家庭、学校、社会要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外,还应设立挽救和惩戒专门机构,由专人对问题少年进行感化教育,对犯了罪又不适合收监的少年,则应由惩戒机构责令其为社区服务。

  结成同盟并定下任务,每天至少抢劫两起,超额完成任务就去酒店喝酒庆祝。7日下午4时,两个不满18岁的少年在老福山220公交站台抢劫一女子项上金链时,被30多名市民围追抓获。目前,两少年在派出所里已经交代了6起抢劫事实。

  9日晚11时56分,在省城青山湖北大道江西纺织工业学校门口,一出租车司机被杀。嫌犯落网后,民警对他进行了审讯,此人姓王,现年不到16岁,丰城人。初中毕业后,王某来到省城一中转院校读书,只读了一年半便辍学离开了学校。此后,王某前往杭州、厦门等地打工,今年9月初回到了南昌。由于没有落脚之处,王某只得以网吧为家。很快,王某身上仅有的几百元钱用得精光,手头紧张的王某决定抢劫出租车司机。在刑侦大队,王某还称:“我喜欢杀人,我之所以一开始就用刀捅他(出租车司机),就是想杀了他。在抢劫前,我就是这样想的:‘先杀人,后劫财’”。

  据了解,八类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上述八类罪,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除上述八类之外的其他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记者罗开怀 实习生燕丽娟)

 
     
 
 
【我有话说】
编辑:冯苏楠
 
来源: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关闭窗口] [  ] [打印]    
   
 
相关新闻
 
  • 诉前听证会 南昌一检察院人性化处理青少年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