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昨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了公诉。据悉,这是南昌市首例盗窃车牌照诈人钱财的公诉案件。 据青山湖区检察院审理查明,现年20岁的王某系新建县人,2002年9月23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5年4月6日凌晨,王某伙同另三人窜至南昌市新建县龙珠小区和北郊菜场一带,将停在小区的小车牌照卸下,贴上电话号码,敲诈车主将钱汇入指定的银行。这一天王某共盗窃16块牌照,共敲到车主2550元钱。6月14日上午10时许,王某又伙同他人窜至南昌市桃花二村,又盗得一辆助力车,销赃后获利1000元。(万茂文 钟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