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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两人受伤住院 江西修水“夺枪袭警”事件报告

2004-2-28
 
 


枪击事件就是在这块宅基地发生的

  2004年2月17日上午,江西省修水县白岭镇三千塅村发生一起枪击事件。

  在这起事件中,白岭镇三千塅塅村村民胡耀抢夺白岭镇派出所所长熊刚的枪,导致两人枪伤住进医院……接到当地群众线报,2月22日,本报记者赶赴修水县调查事件经过。

  经过连续7个多小时的长途颠簸,2月22日下午2时30分左右,记者终于到达白岭镇。

  白岭镇在修水县西面,距县城80多公里,与湖北接壤,地处幕阜山脉下,南面是海拔1511米的黄龙山。三千塅村距白岭镇3公里左右,是个散居的村庄,人口约1000人。

  在白岭镇下车后,记者租了一辆摩托车前往三千塅村。

  “夺枪袭警”事件是怎样发生的?

  路上,摩托车司机向记者打听是不是为三千塅村的枪击事件而来。得到记者的证实,司机简单地说起了事件的经过,并表示等我采访后再送我回白岭镇。这位摩托车司机姓胡,白岭镇人,平时在镇上靠开摩托车载客为生,他居住的村庄离三千塅村不远。

  在去三千塅村的路上,胡司机向记者介绍了2月17日发生的“枪击事件”的大致情况。他说,这件事的发生,是因村民胡耀建房的宅基地而引发的。当天上午,村民胡耀请了泥工,在路边一块已经打好地基的稻田上建房(记者在现场看到,打好的地基高出地面近1尺高)。上午9时左右,镇土管所的几名干部来了,要胡耀交土地管理费,因此发生纠纷。在纠纷中,土管所的一名干部受到伤害,便叫来了镇派出所的民警。之后便发生了派出所所长熊刚和村民胡耀受伤的事件。

  “夺枪袭警”事件调查

  现场目击者之说法

  在摩托车司机的帮助下,记者找到了“枪击事件”发生时的两位现场目击者。

  目击者一:胡经省,男,71岁。

  记者找到胡经省时,胡经省正在和村里人打麻将。记者说明来意后,老人家便一边玩一边和记者说起了当时的情形。

  胡经省说,他是在现场吵了一段时间后,才来到现场的,那时大约是上午9点左右。他到的时候,正听到胡耀跟土管所的人说,地基已经打好了,钱也已经交了。土管所的人不同意胡耀建房,用手指着胡耀,要胡耀交清了钱才能做房,并有人动手掀地基。争执中,土管所的一名干部(可能是分管土地工作的镇党委委员夏元金。记者注)被挤倒在地,他就坐在地上给镇上打电话,说自己受了伤。不久,镇上的书记(桂培善,党群书记。记者注)和另外一个干部就来了,(桂)来了后,又给派出所打电话。接着,派出所来了四五个人,走在前面的人手里拿出了手铐,走在后面的人拿出了手枪。

  胡耀看到派出所的人拿了枪来,就说:“还敢拿枪出来打人?”就一把将手枪抢了过来。胡经省说,当时,我听到有人说看看是不是真枪,就看见胡耀举枪朝天开了一枪,接着就听见了枪响。胡经省说,他因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方便,听到枪响后,就吓得赶紧跑了。跑到公路上,胡经省回头就看见倒了几个人。
胡经省说,枪声响后,现场立刻围了100多人。

  目击者二:胡建群,男,34岁。

  胡建群是帮胡耀做房的同村泥工。2月17日上午,胡建群正在胡耀的宅基地做工。

  据他介绍,当时,土管所的3个干部路过三千塅塅村时,看到胡建群在这里做(房子),说这个地基没有批好,不能建房,要求胡建群停工。胡建群停了下来,并叫人去叫做房子的主人胡耀。胡耀来了后,一方说不能做,一方说要做,一方又说做了就推掉,一方说推了还要做,就这样,双方就争吵了起来。

  胡建群说,争吵过程中,胡耀的儿子不知拿着泥桶还是其他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把土管所的同志打了一下。土管所的人就打电话给派出所叫人来,说自己被打了。派出所就来了一伙人,派出所的人拔枪出来的时候,就被胡耀夺了过来,朝天打了一枪。听到枪响后,胡建群就吓得跑了。跑了几步后,回头就看到几个人倒在田里。胡建群说,因为事情来得突然而且危险,他吓得只顾了跑,他们怎么开的枪,谁开的枪等具体的情况就不清楚了。

  胡建群还说,当时现场只有两支枪,所长熊刚一支,指导员(应该是副所长。记者注)丁向东一支。所长熊刚和村民胡耀受伤后倒在田里时,他看到丁向东手里有一把枪。

  公安部门之说法

  2月23日上午,修水县公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记者调查“夺枪袭警”事件,介绍了公安部门对“夺枪袭警”事件的调查情况。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夺枪袭警”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及时作出了处理和抢救伤者工作,省市公安机关也全力介入了调查,并肯定了县委县政府的善后处理工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他是2月17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接到白岭镇政府桂培善(党群书记。记者注)电话的。当时,白岭镇竹坪乡发生山火,他和县里的主要干部都在现场扑火。接到电话后,他立即向县长汇报了情况,并及时组织了三批人员(包括在扑火现场的县人民医院曹院长在内)前往出事地点处理突发事件。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了公安机关对发生纠纷及“夺枪袭警”事件的调查。

  2月17日上午,白岭镇党委委员夏元金和白岭镇土管所干部谢建国等人经过三千塅塅村时,发现该村村民胡耀未经批准违规建房,便及时制止,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纠纷中,夏元金被胡耀等用锄头砸伤了膝盖,另一人也受了伤。

  镇派出所所长熊刚接到桂培善的报警后,先派丁向东(派出所副所长。记者注)带人第一次(批)出警,所长熊刚第二次(批)出警。

  丁向东到达纠纷现场,告知了自己的身份后,向现场当事人询问事情的经过。胡耀等人不分青红皂白,便上来围攻丁向东。这时,第二批出警的熊刚正好赶到,立刻拖开了产生纠纷的双方,并要求当事人到镇派出所解决问题。当时,当地群众说不能到派出所去,胡耀听信了群众的话,坚持不去,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纠纷。胡耀便用铁铲击打熊刚,胡耀的儿子也上前用石头要砸熊刚。

  据公安机关事后对熊刚的调查,熊刚说他的手枪挂在左腰侧。受到攻击后,熊刚就要伸手打开锁扣,打算鸣枪警示,被胡耀一把夺过。熊刚要求胡耀冷静,不要冲动。胡耀不听劝阻,打开了保险,胡耀的堂兄便叫胡耀朝天开枪。

  胡耀夺过枪后,总共开了5枪。第二枪打在桂培善的脚下;第三枪击中熊刚的背部,穿过肺部从前胸出来;第四枪打在现场一名干部的皮夹克上,穿过腋下的皮夹克,所幸这名干部没有受伤。

  这个时候,副所长丁向东见状,立即拔枪,几乎在胡耀开第五枪的同时,击中胡耀右胸。

  现场一共有六声枪响。

  “夺枪袭警”伤人流血事件发生后,在当地掀起了轩然大波。据当地群众介绍,两名伤者送到镇医院时,白岭镇街上围满了观看的人群。人们议论纷纷,对事件的经过、伤者的伤情进行各种猜测。

  记者到达三千塅村是下午3点左右。

  据当地村民介绍,胡耀的父亲是土改时的干部,党员,生有三男四女,胡耀排行第五,父母在胡耀9岁时,相继过世了。胡耀现年43岁,退伍军人,当过6年(一说8年)兵(有一种说法是在福建某部队服役,侦察兵种),在部队时入党、结婚,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有村民还说胡耀习过武),立过三等功。

  退伍后,胡耀回到了白岭镇三千塅村,生有四个儿子,最小的16岁。大约10年前(当时群众没有记清确切的时间),胡耀自家的老屋在一次大雨中倒塌后,便租了同村的在修水县金矿工作的胡训祥家的房子住。现在,一家人就挤在这间屋子里住。

  宅基地是否办了相关手续?

  72岁的村民胡经烈介绍说,胡耀的房子倒了以后,镇政府在这以前为他二次批了建房用地,但胡耀都因为没有钱,房子没有建起来,这是第三次批地建房,批了80个平方。

  那么,胡耀建房的宅基地是否批了呢?

  据村民反映,胡耀的这块80平方的用地是经过镇政府批准了的。村民举证说,胡耀建房下地基前,请了镇里土管所的干部吃饭,而且经过交涉,批地费用从4000元降到了3000元,胡耀已经交了2500元。还有村民反映说,一般土地费征收,是以10年为标准的,但对胡耀的征收,超过了这个标准,达到了15年以上。

  村民还说,17日发生的事件,就是因为胡耀还欠土管所500元土地费而引起的。土管所干部干预胡耀,是要胡耀交清了500元欠款才能建房。一位当时在场的村民说,胡耀已经答应了补交欠款,希望宽限一些日子,但镇里的干部没有同意,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

  2月22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了白岭镇政府,记者问及的在场的几名镇政府干部都否认了胡耀建房用地经过了土管部门的审批。

  有关伤者的伤情报告

  整个调查采访中,记者最关心的是所长熊刚和胡耀的受伤情况。22日晚上,记者希望能够通过正当渠道到医院去看望并采访两位伤者,但修水县有关人员告知记者,熊刚还没有脱离危险,胡耀已经转院南昌没有答应记者的请求。

  22日晚上10时,记者来到修水县人民医院,希望能够见到熊刚所长,然而,记者来到医院时,没有见到熊刚。据值班护士说,熊刚住的病房是3楼15号ICU(单独的病房),“所长熊刚下午还在,还有武警把守看护。”

  记者看到,虚掩的门上,“谢绝探视”四个字还贴在门上,探视玻璃窗口,原来糊在上面的一张报纸已经被撕掉,残留了一个小小的左上角。

  记者推开虚掩的门,在走廊的灯的余光下,记者看到该病房分为两部分,靠门左侧,是摆放医疗仪器观察室。里间摆放了一张病床和一副输液架。

  10时30分左右,记者拨打医院曹院长的手机,手机已经关机。曹院长家里的电话没有人接听。随后,记者终于和医院分管业务的郑副院长取得了联系,希望他能够提供伤者的病情资料,但郑院长表示,需要经过公安部门的允许。

  23日上午,修水县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黎局长为记者提供了修水县人民医院2月20日的《关于熊刚所长抢救经过的汇报》和《伤者胡耀的抢救经过汇报》两份材料。

  据这两份材料称,伤者熊刚“系右上腹部枪伤。在右背部及右上腹肋缘下个有一弹孔,黄豆大小,皮周均有灼伤。病人呈失血性休克状态,脉搏细弱,血压90/60mmhg。”“探查后见,腹腔内积血1500ml,右侧腹内积凝血块200ml,……右肝4—8段间一弹道孔,四周破裂严重,6—7段间见另一弹孔,四周同样破损严重,右肝前叶极度肿胀,并有大片淤斑,沿弹道孔间切开肝实质,见弹道内大量血块近300ml……右肝静脉分支及右门静脉分支均有断裂,有较为汹涌的活动性出血。”

  伤者胡耀“胸部枪伤,于右前胸第三肋胸骨骨柄旁有一弹道入口,病人当时胸闷,气急,经紧急X线胸电检查,诊为:右上肺损伤,而致胸、右肱骨骨折(斜型),于右三角肌后沿皮肤见一淤血斑,皮下即可见一花生米大小弹头,分析子弹从右胸上部进入后,滑入右三角肌皮下。”

  有关白岭镇派出所所长熊刚被枪击伤,在三千塅村村民和白岭镇居民中还有一种说法。

  这种说法称,丁向东见胡耀抢了熊刚的枪并朝天开了枪,便拨出枪朝胡耀开枪,第一枪没有打到胡耀,打在胡耀的脚下,开第二枪时,正好被熊刚挡住了,子弹击中了熊刚的背部。

  胡耀抢夺的枪支去向

  胡耀被白岭镇派出所副所长击伤倒地后,据当时在场的当地群众说,胡耀抢的熊刚的枪也当即掉在了地上,而且,当时白岭镇镇政府的干部和派出所的民警都没有及时把这支枪作出妥善处理。枪支是在熊刚和胡耀被送医院后才有人发觉这把枪还丢在现场的。胡经省告诉记者说,当时,胡耀被送医院后,胡耀的妻子把枪捡了起来,把枪交给了胡经省的第三个儿子胡训其。胡训其拿到枪后,拿给了村长胡经全看。胡经全说这是真枪,要胡训其保管好,胡训其便把枪交给了他。胡经省拿到枪后,便准备拿回家保管。路上,胡经省碰到白岭镇分管计划生育的镇长周先阳(注音字),周说,枪已经没有子弹了,要妥善保管好。之后,胡经省拿着枪就往家里走。走到半路上,村里的两个年轻人气吁吁地从后面跟了上来,一边一个按住胡经省的肩膀,说派出所里的干部抢枪来了,要胡经省快跑。两个人见胡经省跑不动,右边的年轻人就从胡经省的手里抢了枪往山上跑。派出所的人跟上来后,便跟上年轻人往山上追。两个年轻人见跑不了,就把枪丢在路边的水沟里。派出所的民警捞起来了,还把两个年轻人中的一个人(持枪丢枪的胡志勇,记者注)带走了。修水县县委常委、公安局黎局长在向记者介绍案情的时候,也谈到了“肇事枪支”的问题。证明了胡耀抢的熊刚的并打伤熊刚的枪,是派出所民警在水沟里追回来的。

  村民对“夺枪袭警”事件的几个观点

  观点一:胡耀处事有错

  胡耀利用耕地建房不应该,为了500元和干部吵架,更不应该。身为一名党员,要带头把事情搞好,不能逞一时之气抢民警的枪。事情闹得这样大,给群众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小失大了。

  观点二:干部态度不对

  建房交土地费是应该的,但土管所干部的态度不对。胡耀一家还有四个一样高的孩子,还住在一间租来的破旧的房子里,住房需要解决。胡耀有困难,差欠的500元已经答应交了,土管所可以让胡耀缓一步交。如果胡耀强行不交,也可以调解和教育。

  观点三:民警出警不公

  产生纠纷,出警民警是来处理问题的。不着制服出警本来不该,更不该拿枪出来吓唬群众。

  宅基地问题只是一起民事纠纷,派出所民警根本用不着把枪掏出来。

  记者后记:

  由于记者不能接触到两位伤者,伤者的受伤情况和当时纠纷的细节情况都不能得到他们本人的证实。

  “夺枪袭警”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立即着手调查,县检察院也提前介入,江西省公安厅、九江市公安局全力介入调查。修水县政法委、修水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一再强调至记者到修水县调查的第二天,修水县检察院的调查结论还未得出,但修水县对这起事件目前有一个定性。县政法委一位姓周的副书记的说法是:1、暴力阻碍公务;2、抢夺民警枪支;3、故意杀人。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黎局长的说法是:1、民警出警是依法履行责任;2、胡耀围攻出警民警,涉嫌犯罪;3、丁向东在胡耀举枪的时刻,果断开枪制止,属于正当防卫,没有渎职侵权行为。

 
     
 
 
【我有话说】
来源:都市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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