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江西: 今视专稿 | 时政经济 | 科教文体 | 消费维权 | 社 会 | 视 频 | 人 物 | 今视时评 | 大众呼声 | 今视动态 | 公告栏 | 省 情
  省外: 国 内 | 国 际 | 科教 财经 军事 | 社会【法制 百态 趣闻】| 娱乐【八卦 影视 综艺】| 体育【综合 篮球 足球】| 更多关注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江西社会
 
 
不满他人砍树自己放火烧山 会昌法盲被判12年

2004-6-19
 
 

  缺乏法律意识的村民刘某,因为自己放火烧山的泄愤行为,将要在铁窗内度过12年的牢狱生活。

  刘某是会昌县文武坝镇白石村小组村民,他放火烧山的原因竟然是对当地个别村民随意砍伐山上林木不满。据刘某对公安部门交代,由于当地个别村民乱砍集体林木的行为使他心中愤愤不平,“你要砍树,我就把树全部烧掉,这样大家都没有树砍”。于是,一气之下,刘某于2004年1月2日晚和1月4日晚,先后两次在白石村周坑山场和八月斜山场,以点燃干芦萁、干树叶的方法放火烧山,引发森林火灾。这两起山火在当地干群奋力扑救下熄灭,但仍然使33.23公顷的林地被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460元。

  会昌县法院最近对这起放火案进行了庭审,法院认为,刘某为发泄不满放火烧山,致使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此对刘水木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我有话说】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关闭窗口] [  ] [打印]    
 
相关新闻
 
 
  • 南昌大多网吧业主视“禁烟令”如一纸空文
  • 蓝极速老板终审判赔5万 受害者家属各获万元
  • 尼罗河上一艘豪华游船起火 180名游客侥幸逃生
  • 台湾一名男子在台北市政府前自焚伤势严重
  • 江西九江一少年盗窃不成 纵火连烧三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