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九江轰动一时、备受市民关注的“3·9”重大火灾案,7月9日在星子县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钱某因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吴某(钱某的妻子)和被告人蔡某(钱某的表姐)因窝藏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8日,钱某刑满回家。3月9日下午,他到位于庐山桃花源景区的祖坟山祭祀父亲,燃放鞭炮时,引发森林火灾。经军民奋力扑救,至3月11日上午9时,山火基本扑灭。事发当日,钱某在妻子吴某的协助下逃往湖北省蔡某处躲藏,3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330公顷,其中林地265.3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86.6万元,并造成参与灭火战斗的武警官兵1人牺牲、2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唐甲生 吴国华 危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