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由6名青年组成的盗窃团伙从进贤县出发,四处“旅游”,走到哪偷到哪,先后在赣、皖两省疯狂作案10余次。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该团伙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进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警方夜查6名嫌犯现形
2004年4月27日凌晨,安徽省宁国市警方在例行夜查时,发现在该市某旅社住宿的6人,穿着打扮为清一色的“太子龙服饰”、“奥伦”皮鞋,而且至少每人都有三四套,觉得十分可疑,遂将他们带回警局盘问。经盘问,原来这一切均系他们偷盗所得。
据犯罪嫌疑人许某交待,4月下旬,他们6人从进贤出发去黄山“旅游”。当天晚上,他们就采取强行拉开卷闸门的方式进入黄山市某商店内,但仅盗得几包“大红鹰”香烟,这令他们大失所望。
于是第二天,他们又窜至安徽省宁国市寻找目标。4月25日晚12时,他们用木棍撬开川西路“奥伦”皮鞋专卖店店门,盗走价值1690元的皮鞋、皮夹。随后,又潜入宁城中路“太子龙”服饰专卖店,盗走现金60余元及价值3491元的各类太子龙男式衣裤。大获丰收之后,他们仍不满足。4月26日,以同样的手法,在宣州区关元中路“梦特娇”专卖店盗得人民币100余元及价值528元的皮鞋、提包、皮夹。
在进贤等地6人已劣迹斑斑
经查,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5人系进贤县人。今年6月4日,犯罪嫌疑人许某等人被宁国市警方移送进贤县警方补充侦查。
经查,在2004年3月10日到4月22日,许某等人先后在进贤大道“云天”超市、岚湖路“新一代”百货超市、贤湖路批发部、校前路“大光华”精品店、雁鱼塘路民居、胜利中路“华都”鞋业店、文港镇笔都路“名典”超市、进贤二中“好又多”超市、万年县城“万昌”超市,共盗得人民币1800余元以及价值近3万元的香烟、手机、电子收款机、皮包、打印机、奶粉等物品。
其中一人还涉嫌故意伤害
另据了解,2004年2月16日晚上8时许,6人盗窃团伙中的颜某在南昌市某歌舞厅见叶某的女友很漂亮,于是多看了几眼,不料招来叶某的一顿殴打。颜某便伺机报复。
2月18日晚,颜某邀集了10个“哥们”,持铁棍、藏刀等凶器窜至南昌市青山湖区一歌舞厅,却没有找到叶某,气愤难平的众人便将叶的朋友黄某、陈某和宋某砍伤。经法医鉴定,3人伤势分别为重伤乙级、轻伤甲级和轻微伤甲级。颜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面临数罪并罚的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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