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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将王林才同志作为自己对照的一面镜子时,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他身上的人格魅力。”提起王林才,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位干警如是说。作为红土地上的反腐尖兵,他英勇善战,一往无前;作为一位人民满意的优秀检察官,他铁骨柔肠,闪现着人性的光辉;作为一位基层反贪部门的领头人,他带领南昌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干警们谱写了一曲曲高昂激越的反腐之歌,为全市反贪工作赢得了崇高的荣誉。
凭其出色的工作表现,2008年1月16日,王林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二届“全国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称号。
忠于职守
做贪官污吏的“克星”
王林才忠于职守,嫉恶如仇。越是大案、要案,越能激发他的斗志。2005年12月16日,某国有公司财务部长李苇以其堂兄在九江遇车祸需处理为由出走,后下落不明,公司经查发现有一千多万元资金先后被李苇取走。面对如此重大的突发案件,王林才根据报案情况及多年办案经验分析,围绕查账、查找李苇的去向、李苇的性格爱好及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研究制定了侦查方案,并成立了有二十余人参加的专案组,兵分数路,迅速展开侦查。经过周密细致的摸查,王林才发现李苇有购买彩票的爱好,并常在一个体彩销售网点购买彩票。他意识到,购买彩票可能与李苇挪用公款有直接联系,寻着这一方向展开侦查,李苇最终在出逃仅一个月零五天后就落入了法网,并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自2004年以来,由王林才组织指挥查办和主办、参办案件达160件。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如原抚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曾志勇贪污受贿案、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贿赂窝串案等,都是他主办或组织指挥查办的。
能攻善战
成反腐队伍的“王牌”
“反贪”是一场硬仗,它打击的目标是一些权重智高、关系网复杂的对手。从事反贪工作后,王林才不断探求摸索、积累经验、潜心研究侦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注重强化侦查意识,逐步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工作方法。在曾志勇贪污受贿案中,涉案人员多达70余人,分布在五个省、市,寻找涉案人员困难重重,工作量很大。2005年初,王林才带领干警赴北京调查取证,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将涉案的8位关键证人传唤到案,并获取了重要证据,使该案很快侦结。
2004年以来,在王林才的带领下,该局共立查案件110件,其中大案96件,并连续三年在全省反贪工作考评独占鳌头。2002年、2006年,该局先后两次被授予全国、全省“追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文明执法
当百姓的“贴心人”
“作为一名检察官,在执法中要追求的不仅仅是惩戒犯罪,同时还要在执法中体现出人性化,以一颗包容的心来感化失足的人。”王林才常常这么说。
“他办案过程中的人文关怀精神让我看到了‘无情’的检察官是那么的有情。”市政开发公司某经理的妻子张某回忆起那段往事至今仍感激涕零。2004年,南昌市政开发公司某经理因涉嫌受贿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当反贪干警对其进行询问时,他却“金口”难开。后经了解,这位犯罪嫌疑人很爱他的妻子,刚好他被叫到反贪局调查询问的那天是他妻子的生日。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王林才立即指示办案干警到花店订了一束鲜花,让嫌疑人亲自在贺卡上写上温馨的祝福语。张某收到花后十分感动,为争取宽大处理,她第二天便说服丈夫交代了犯罪事实。
在五年的反贪工作中,王林才忠于职守、能攻善战、文明执法,无论是破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一直在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先后被评为“全省查办大要案工作先进个人”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陈明 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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