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对省教育厅《关于请核准我省高等学校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收费标准的函》、《关于请调整江西省幼儿园保育费等收费标准的函》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的会签文件进行了函复,决定今年幼儿园、普高、职高收费标准暂不调整,民办高校自考生也暂不推行学分制收费。
函复称,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费标准今年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5年内不调整各类学校学费的精神,对上述学校学费暂不调整。(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