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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即将来临,11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就2007年中小学暑假安排已下发通知,要求暑假期间,全省普通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据悉,全省中小学暑假从7月第一周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新学年开学时间为9月1日。暑假期间,全省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对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确需补课的,集中安排在7月(时间不超过20天),7月25日至开学前,任何学校都不得安排补课。
通知还对小学升初中及初中升高中的招生行为作了进一步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更不得以办重点班、实验班、补习班等名义向学生收费。坚持普通高中不跨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招生划出不低于20%的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政策。严禁举办“校中校”,或借办分校、实验校等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高收费。(黄小路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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