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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今后,南昌市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如要职务晋级的话必须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年,根据南昌市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南昌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支教期间政府将给与支教老师专项补贴,并报销支教老师每周往返车费。同时,通知还出台了县区城镇中小学教师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定期互换交流等一系列措施,均衡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南昌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必须先到本县区农村中小学支教,时间一般为1年,支教期间给予专项补贴,每周往返的车费予以报销。支教教师的专项补贴和往返车费按隶属关系由本县区予以报销。支教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在职数范围内可优先聘任。
同时,各县级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把新教师的入口关,每年招聘的新教师需应在招聘、报名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每年招聘的新教师数量按在编制范围内不低于当年退休教师总数的1:1.2安排。新招聘的教师原则上主要充实到薄弱学校和农村边远学校。对制定符合农村教育特点和实际的农村教师编制标准,对班额过小,低于30人/班的村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师资配置,尤其要注重对农村中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
此外,为鼓励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和教学,南昌将建立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特殊津贴制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农村中小学工作生活条件和地域分布的不同,分类按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津贴,以此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行制定。(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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