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规定:寒假期间,除毕业班外,全省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初三、高三年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课,但须在春节前或春节后开学前一周内进行,总的补课时间不得超过7天。1月29日至2月4日,全省所有中小学(包括毕业班在内)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已列入计划的要予以取消。
省教育厅规定,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学校的管理,对违规补课的学校,通报批评校长。对批评不改的学校校长,还要追究相关责任。(刘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