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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产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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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人选由安理会推荐并经联合国大会任命,美、英、法、中、俄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只要任何一国反对,原定人选就自动被排除。按照不成文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不从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中产生。
从惯例来看,安理会在非公开会议上,用测验民意的投票(StrawPoll:秘密投票的一种,在帽子里投票的方法)方式,选出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并选择最终候选人,交给联合国大会,而在那里通常用掌声来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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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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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现任秘书长科菲·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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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联合国组织所需要的职员组成,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
秘书长是大会根据安全理事会的推荐而任命的,任期为五年。除去其行政职责外,宪章要求秘书长执行安理会、大会及其他主要机构所委托的“其他职务”。宪章还授权秘书长可以“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其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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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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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5国组成的安理会将向联合国大会的199个成员国推荐一名候选人。联合国秘书长的人选一般不出自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但作为拥有否决权的5国,在秘书长的人选问题上拥有至关重要的发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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