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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提速工作已经迫近,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提速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3月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月9日,路局公布重新修订的《防护栅栏综合治理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在允许速度大于或等于120Km/h的线路两侧,应设置防护栅栏实行全封闭、全监控、全防护,实现“栅栏无开口,栅栏内无闲人、牲畜,涵洞无积水,路外零死亡”的目标,以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防护栅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高度基本一致,距离基本等宽,基础全部固化。栅栏底部和地面空隙不得大于15厘米。铁路两侧除桥梁、隧道外,应全部采用安全防护栅栏封闭,不得预留通道。栅栏上不应有草藤及植物附挂,栅栏内也不得种植高大树木。
防护栅栏作为重要行车设备列入工务部门设备管理,工务段将栅栏管理分段包保到各巡养站,巡养站必须将栅栏管理作为重要行车设备进行管理,落实责任人。公安局负责防护栅栏治安专项整治工作,护路办负责协调路地关系,安监、公安、护路、工务、车务、机务部门负责防护栅栏的监督检查工作,收集缺口信息、督促抓好整改,共同指导各下属单位对防护栅栏设施进行对口管理。(记者宋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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