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信投票:
用户编辑候选人序号移动发送到08899383;联通用户发送到8899383;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393383。资费0.5元/条。每条短信限投一人,即只对应一位候选人,多选无效。每个手机号码每天只能投20票,多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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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1、网络投票每次投票不得低于或过十名。每个独立IP地址,每小时限投一票
2、投票截止日期:2007年8月05日,邮寄选票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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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青野同志1961年11月出生,1979年12月入伍参军,在部队他先后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战士、7次受嘉奖。1983年元月,胡青野从部队退伍分配到原临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先后担任临川市交警大队二中队副指导员、副中队长,现任抚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教导员。
二十年来,胡青野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公,实现执法为民,在三尺岗台上用严整的警仪、规范的动作、公正的执法、文明的举动、热情的服务,以及一声声问候、一次次敬礼、一个个微笑忠诚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戴和领导的好评。他先后纠正各种交通违章上万起,从未和驾驶员发生纠纷,全身心倾注于公安交通管理事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做好事,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崇高品德,展现了一个当代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从1989年以来,他连续9年受到原抚州地区公安处的嘉奖,1990和1997年2次被原抚州地区交警支队授予先进工作者,2001年被抚州市评为优秀公务员、抚州市优秀基层政法民警,被市公安局授予嘉奖,2002年被抚州市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光荣称号。2002年,抚州市交警支队作出决定:在全市公安交警中开展向胡青野同志学习活动,2003年他又被评为全市“十佳交警之星”,2004年被江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被评为抚州市优秀人民警察,被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先进工作者、被省公安厅授予二等功,2006年被江西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警察称号,被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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