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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仲,男,1948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79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督,曾任于田派出所、泉江派出所指导员,泉江分局副分局长,2002年3月起任泉江镇四里街社区民警。2003年度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星级创优先进个人、全省优秀社区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6年再次被评为全省优秀社区民警。
2002年3月王克仲从分局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他摆正心态,主动要求担任了四里街社区民警。五年来,他以一颗诚挚的心,扎根社区,情系百姓,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被居民们称为“群众的贴心人”。2006年6月15日遂川县公安局在四里街社区成了全市首个以社区民警名字命名的“王克仲警务室”。
如果说公安民警是鱼,群众则是水,鱼离开了水就不能生存。王克仲深知其中的道理。近三十年的公安工作经历,铸就了他亲民的心,他始终与群众保持着鱼水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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