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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007-7-18 16:58:55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政府、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2007年全省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㈡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㈢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㈣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对象

  根据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结合全省广电系统实际,评议对象为:

  1、省广电局及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2、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及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市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

  3、各县广播电视局及县广播电视台、县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

  四、评议内容

  1、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重点治理低俗之风、不良广告、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的问题。

  2、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广大人民群众听好广播、看好电视的情况,重点解决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和有线电视网络服务方面的问题。

  3、实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履行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重点解决执行力、操作力不强以及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五、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组织实施。

  省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如下人员组成:

  组长:黄晔明

  副组长:梁勇、杨玲玲、杨松、刘玉东

  成员:陈峰、周晶星、吴建钢、朱汉伟、李炳江、

  汪东旺、丁晓胜、肖学辉、裴强健、戴劭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陈峰和汪东旺、丁晓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从省局办公室、监察室、总编室、科技处、社管处抽调。
  各设区市广电局要成立相应班子,具体负责本级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负责所辖县广播电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监督检查。各县区广播电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1-8326126;电子信箱:zfhfpy@mail.jxgdw.com

  六、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中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3个半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月20日~7月5日)。召开全省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组织进行全省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宣传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各市、县局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6月29日前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8月5日)。省、市、县三级广播电视局要在本辖区内充分采取上门走访和召开各类座谈会,以及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开辟并公布本部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省、市、县三级广电部门分别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共同商定。征求意见后,要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月5日~8月25日)。各级广电部门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也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逐级上报。

  第四阶段: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8月25日~9月15日)。根据本系统检查评议方案,省局和各设区市局要组织评议组分别对设区市局和县局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检查组组长签字负责。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统分方法,省局和各设区市局要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上级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同级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纠风办。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①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②检查评议分占部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

  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15日~9月30日)。省局将召开全省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前5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前3名予以适当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全省广电系统要紧紧围绕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这一主题和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2、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系统和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加大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于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高,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并可在下一年度列为免评对象。

  3、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级广电部门要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结合实际,对评议工作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认真进行总结,并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逐步建立一个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5、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宣传功能,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及时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不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有话说】
来源: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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