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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旱工作指导方针
我国是一个干旱灾害严重而频繁的国家,新中国成立以来统计数据表明,几乎每年都发生某种程度的区域性干旱,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一直受到干旱的困扰。抗旱减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水利、农牧业、气象、林业、渔业、城市生活、工业生产、生态等方方面面,只有综合采用各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统一规划,科学决策,才能有效地减少干旱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的不利影响。
抗旱工作的目标就是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在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保障城乡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城市经济发展的用水安全。
做好抗旱工作,要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主动抗旱工作方针,按照资源水利、现代水利的思路,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线,以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把抗旱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工农业布局结合起来,和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等结合起来,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宏观上实现“四个转变”,即从单纯为农村和农业服务转变为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从只注重农业效益转变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从被动抗旱转变为主动防旱抗旱;从行政抗旱转变为依法抗旱。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统筹兼顾生活、工业、农业以及生态等各个领域,以确保城乡人民生活用水为首要目标,千方百计保证工业、农业和生态等行业及领域的用水需求。加强科学管理和调度,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工程、行政、科技、经济、法律等各种措施,逐步提高我国抗御旱灾的能力。
二、抗旱责任制
防旱抗旱减灾工作是一项包括旱前预防、旱期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一个完整过程,需要组织群众和协调各部门防旱抗旱减灾,以保障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涉及全社会的各行各业和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加强统一组织领导与责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抗旱工作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即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抗旱工作负总责,根据当地旱情,明确各级领导的具体分工,实行包区域、包村组的抗旱责任制。抗旱责任制主要包括:行政首长抗旱负责制、抗旱指挥部门责任制。
l.行政首长抗旱负责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一般都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分工抓抗旱工作。以便加强抗旱的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和任务,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发动群众投入抗旱,更好地推动抗旱工作的开展。
2.抗旱指挥部门责任制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部门分工责任制,有明确的职责和承担的抗旱任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按照业务范围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是抗旱减灾的重要力量。在抗旱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分工负责,全力以赴支持抗旱。各部门抗旱职责的主要内容是:
水利部门负责加强水资源调度,算好水账,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强抗旱技术指导,编制抗旱预案,为各级领导指挥抗旱当好参谋。
农业部门负责加强抗旱抢墒播种的技术指导,为农业改种补种提供技术和种苗供应服务,搞好病虫害的防治。
气象部门负责全程跟踪天气变化,搞好预测预报,为农业生产服务,编制人工增雨方案,时刻注意捕捉战机,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
财政部门负责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调度,确保各级划拨的抗旱资金及时到位。
金融部门负责尽力投放抗旱资金。
商务部门负责积极组织货源,及时为抗旱提供柴油、化肥等。
电力部门负责加强电力调度,确保各类抗旱机具能满负荷、连续安全运转。
卫生部门负责加派小分队,深入旱区,搞好医疗服务,防止疫病流行。
宣传部门负责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记者到重旱地区采访,及时宣传报道干部群众坚持自力更生抗大旱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抗旱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救济工作,及时组织救灾赈灾。
三、抗旱制度
为了有力地组织抗旱工作,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进行科学的管理,在总结各地多年抗旱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各项抗旱规章制度,使抗旱工作逐步正规化、规范化。各种抗旱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旱情统计和汇报制度
根据水利部水农水E1989-1
6号文《关于抗旱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抗旱办公室每旬定期对本地区旱情进行统计,并要向上级抗旱办公室报一次旱情,做到及时掌握旱情发生、发展变化和各地的抗旱情况。
2.旱情会商制度
不少省(自治区)为了科学地掌握旱情发生、发展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常备不懈,各级抗旱部门常会同水文、气象、农业等部门定期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和研究抗旱对策,为领导决策和指导抗旱工作提供依据。
3.旱情发布制度
为避免旱情发布的混乱,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目前各部门都遵循抗旱部门发布的数字。而抗旱部门也有严格的规定,对涉及全局性的旱情,要由确定的旱情发布单位和发布人进行发布。
4.抗旱经费和抗旱物资的使用管理制度
受旱省(自P~xL)要求解决特大抗旱经费,需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对拨付的抗旱经费要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两部联合发文的范围使用,不得随意挪用。对抗旱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各部门也有明显规定,以保能切实用于抗旱。
5.抗旱总结制度
根据要求,年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认真核实旱灾情况,并对全年旱情和抗旱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财务部门对抗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决算。
6.抗旱工作的评比、考核制度
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一些省(自治区)建立了定期评比、考核制度,对各项抗旱工作制定不同的评分、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评比,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开展抗旱工作。
7.灾情核对制度
每年年初,由民政部牵头,组织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农业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在各部门年终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上年灾情核对,其结果作为国家统计局和各部门年度共同使用的数字。
四、抗旱准备
1.思想准备
各级党政领导要对分管抗旱区域内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抓好宣传动员工作。要科学、准确地分析水资源状况,并适当向公众进行公告。通过有说服力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抗旱减灾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充分认识抗旱减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当旱情发生时,要根据轻、中、重、特重旱各个受旱时段的不同情况和水资源供求矛盾,阐述做好抗旱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水资源短缺的忧患意识,抗旱夺丰收的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厌倦情绪,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抗旱保发展、抗灾夺丰收的思想。
2.目标确定
根据水资源状况、受旱轻重、城乡需水量多少、社会发展现状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抗旱目标,是调动各方面力量团结抗旱、减少旱灾损失的重要举措。抗旱工作总的目标是: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通过水资源优化调度,保证城乡供水安全,实现抗旱保规划、保增效、保增收。各级党政领导要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结合上级确定的抗旱要求,提出本地的具体抗旱目标。在确定抗旱的具体目标时,要实事求是,把握重点,即水资源十分紧缺的地方,重点保城镇用水、农村饮水,保口粮田;水资源缺乏的地方,以确保生活用水和主要粮产区、高效经济作物为主;水资源条件好的地方,要全力抗旱保丰收。
3.预案制定
按章操作,规范调度,是实现水利工程最大抗旱效益的根本途径和措施。编制抗旱预案,是由被动抗旱到主动防旱的根本转变,科学的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方案,其重要性等同于供水工程。凡担任防汛抗旱指挥的领导,都要重视抗旱调度方案的审定,熟悉调度方案,一旦出现影响全局的旱情,要立即进岗到位,指挥若定。在抗旱紧张时期,分管抗旱工作的领导,要坐镇会商,认真分析水源状况、供需水量,根据不同旱情,有针对性地确定调度原则、调度措施,具体负责审定水利部门提出的应急调水方案,并批准实施,务必确保实现优化调度。
4.物资储备
确保资金、物资到位,是解决燃眉之急、做好抗旱工作的基础。关键时段、重点地区抗旱抗灾措施,要做好应急抗旱人力、财力和技术的准备,以及救灾备荒种子、救灾化肥、救灾柴油、饲草、动物防疫物资等救灾物资储备和灾后调拨调剂工作,提高防灾抗灾应变能力。同时,要加强抗旱物资设备的准备,如机械动力、电力、燃料的储备等和筹集抗旱资金。配合永久性蓄、引、提灌溉工程,抗御旱灾,使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负责抗旱指挥的领导,要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凡国家、地方财政下拨的抗旱经费,务必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凡社会捐赠的款物,要全部用于抗旱救灾,帮贫扶困,以稳定人心;凡下拨的补助汽油、柴油等抗旱物资,要分轻重缓急,分配到位,使好钢用在刀刃上。在抗旱紧张期间,分管抗旱的领导,要抓好协调,具体负责重要机具设备的调配,组织架机抽水抗旱;抗旱结束之后,要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回收机具设备。
5.队伍落实
针对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抗御大旱能力较弱的特点,要认真抓好社会化抗旱组织体系建设。要加大抗旱服务队建设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抗旱服务功能,为农户排忧解难,以不断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抗旱减灾能力。在抗旱紧张期间,要与人武部门一道,组织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的突击队,承担拦河筑坝、开渠疏淤、掘井引水、组织送水、抢修机具等突击攻坚任务,以支持抗旱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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