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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预
警应急机制,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南昌市出台《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出现水旱灾害,当地政府应及时为转移的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其基本生活。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根据预案,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一旦上述事件发生将启动预案。相关部门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
突发性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大洪灾2小时内必须上报
预案规定,南昌市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未经审批影响防洪项目拆除
预案中还特别提到了对于水旱灾害的预防、预警。预案要求,各地需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等。研究
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日常管理工作中,严禁河道非法采砂和随意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山洪灾害易发区汛期须24小时值班
预案规定,各级水文、防汛抗旱、气象等相关部门,在预测到洪水、渍涝、山洪、台风、干旱等灾害时,必须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对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同时,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任何个人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
一旦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就应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
相关应急程序。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南昌市政府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以及Ⅳ 级应急响应)。
因水旱灾害而致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衍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必要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
灾情一旦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
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同时,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
饮用被污染水源。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将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
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同时,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
传播、蔓延。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王燕青 沈鹭 吴跃强 魏莹)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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