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萍乡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购买对象控制在人均年收入7473元以下的家庭,销售价格必须控制在每平方米960元以内。第一期经济适用住房100套约8000平方米计划于今年6月份建成。
萍乡将通过公开摇号、电视直播、公证处公证,向社会公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