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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各地实行年度房地产开发总量控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房地产开发实行总量控制,可以使房地产开发总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以及居民住房实际需求相适应,有利于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保持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有利于保护住房消费者和开发商的利益,达到二者“双赢”的目的。
对消费者来说,实行总量控制,可稳定市场,稳定价格,使住房价格涨幅与消费者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达到不增加消费者负担的目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对开发商来说,实行总量控制,可以平衡市场供求,促进商品房销售,减少商品房空置,防止商品房积压,达到减少和避免房地产开发市场风险的目的,保护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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