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由各设区市政府根据当地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和居民消费的实际情况,以当地中低收入家庭通过8至10年的努力,基本具有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住房的能力作为标准合理测算,报省政府审定批准后,由设区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政府公布的最高限价。
按此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目的是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相适应,使中低收入家庭通过8至10年的努力可以基本买得起经济适用住房,就能保证购房后不会对家庭的日常生活造成重大的影响,有利于家庭成员学习、工作、生活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