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济适用住房的退出机制是:经济适用住房不允许上市交易,不得出租,不得擅自出售,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仓储等非居住性用途。如需出售,必须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政府收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仍旧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也可用于廉租住房房源。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部门是房地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