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廉租住房房源由下列部分组成:1、政府直管公房中可以用于廉租住房的部分;2、经济适用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3、收购一部分二手房用于廉租住房;4、收购一部分符合条件的空置商品房用于廉租住房;5、适当建设小部分廉租住房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