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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协调处理社会利益关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群众的可承受能力,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及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努力缓解行业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扩大就业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拓宽就业领域,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以及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和离乡农民的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坚持省内增岗与劳务输出并重,加快劳务输出步伐。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完善不同所有制人员的参保政策。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基金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调剂能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老年服务事业,支持和鼓励社会慈善、捐赠和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营造与时俱进、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和投入,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特色地域文化,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文艺创作,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打造“红色文化”品牌,扶持体现江西特色和较高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团体,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企业集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形成发展先进文化、扶持健康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以及职业病、地方病的防治。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优生优育,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重点地发展竞技体育。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增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能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药品、食品安全和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制宣传,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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