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性岗位就业优先安排、申请小额贷款优先受理,从事个体经营减免多项税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10日从江西省就业局获悉,江西正式出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新办法明确符合条件者3项社会保险费将由政府“埋单”。
对已参加社会保险,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非本人原因不能实现再就业的,经认定审核可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保”期限从签订协议起到法定退休日止,“协保”人员的社保费缴纳,以各设区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养老保险按16%缴费,医疗保险按5.5%缴费,失业保险按1%缴费,3项费用在“协保”协议生效时,一次性缴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吴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