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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凡有利于群众增收和事业发展领域,只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确禁入的,都将鼓励和支持其发展
记者3月1日获悉,由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的《江西省全民创业“十一五”专项规划》获省政府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公布实施。该《规划》在16个方面对我省“十一五”期间全民创业制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并确定了培育创业氛围、改革创业体制、优化市场环境、强化政府服务等8个方面的推动措施。
现实:呼唤创业精神
“十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2005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02万人,注册资本1177.6亿元,比2000年分别增长61.4%和4.3倍。统计显示,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总额达40.1%,创税占全省总税收的43.2%;民间投资954.6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48.8%。
群众从全民创业中得到实惠。据统计,2005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533元,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5.9%;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82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8%。
专家指出,尽管全民创业在我省其势可嘉,但同时也面临挑战:首先,敢闯敢冒、敢担风险的创业精神有待进一步培育;其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广大群众初次创业面临竞争加剧;第三,我省大部分创业主体规模小,资金短缺,自我创新能力弱。
目标: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0%
根据《规划》,2010年,我省民营经济生产总值将达48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420亿元,占全省总税收的50%;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70%;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605万人;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1500元,占城镇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达12%;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99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65%。
提升创业人才素质成为达成全民创业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到2010年,我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50万人,青壮年非文盲率提高98%左右;全省组织创业培训达到15万人,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培训达到17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到120万人。
全民创业将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时期,民营经济5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60万,占全部新增城镇就业人数的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0万。
举措:国家未明确禁入的领域都将支持发展
《规划》为广大群众投身全民创业指明了方向: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参与农业技术设施建设开辟创业新领域;在旅游、现代物流、文化传媒业、社区服务业中,开辟创业新领域。
《规划》指出,我省将彻底消除一切不利于全民创业的限制性规定,凡有利于群众增收和事业发展的领域,只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确禁入的,都将鼓励和支持其发展。当前重点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加快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加快参与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环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公益性项目。
《规划》针对创业主体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意见,如加快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面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业务;民营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等等。(何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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